据2024年10月海关总署公布的相关进出口数据中,总计在可统计范围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计168个(其中部分为新设立或合并等),部分为新设或批准未能封关运营的。其中168个可统计的区域中,包括5个保税区、2个保税港区、160个综…